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仪器设备使用与操作
【发布时间:2016-05-19 】 【 】【打印】【关闭

  1. 实验室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保管、操作、维护仪器设备。

  2. 操作者必须掌握所用仪器设备工作原理、技术性能、操作规程、维护保养等技能。

  3. 每台仪器都设备必须按照校准规范,监测/检测规范、使用说明书等制定作业指导规程。

  4. 所有仪器设备的使用,必须填写仪器设备使用记录表,其内容应包括:开始时间、结束时间、使用过程状况、使用人签名。

  5. 凡经过载或错误、或显示的结果有疑问、或通过检定等方法证明仪器设备有缺陷时,应立即停止使用,并对其加以明确停用标识,如可能将其贮存在规定的地方直至修复;修复的仪器设备必须经校准、检定(验证)或检定证明其功能指标已恢复。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应得到正常维护,仪器设备应由专门人员按使用说明书和维护程序的要求给予维护。

  6. 送检的监测仪器设备取回验收后,应给予维护和检查。

  7. 仪器设备应建立仪器设备使用维修档案,记录设备投入使用以来运行状况、包括交接、检定、校准、使用情况、故障、维修等所有信息。

  8. 仪器、设备需要维修时,由使用人员填写测量设备维修申请,经实验室负责人审核,上级主管批准后,及时送生产厂家或具有相应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单位维修。

  9. 长期不用的仪器设备每周开机通电半小时,以达到除湿的目的,或以其它方式定期维护保养,使它们一直处于良好状态。

  工程技术部

  2012年11月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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